关于组织开展本学期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工作暨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》及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
会议精神的通知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请落实《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附件1),组织开展本学期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工作,现将工作要求提示如下:
1.组织全体非中共党员每季度至少进行集中学习讨论 1 次,本年度至少集中培训(须有主讲人)1 次。
2. 请组织“党外跟着党内学、群众跟着党员学”活动。
3.学习培训内容须包括《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》(附件2)及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会议精神(附件3),学习培训范围须含统战委员及党外人士。
4. 12月20日之前,总结撰写本学期《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学习培训报告》(含近半年集中学习培训及“党外跟着党内学、群众跟着党员学”活动情况)并发统战部邮箱。
附件1: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
附件2: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
附件3: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会议精神
党委统战部
2024.9.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