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大报告解读: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、也不容分割
2013年03月04日10:20 来源:新华网
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,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,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,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、也不容分割。
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,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。台湾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,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早在12世纪中叶,中国宋朝政府就在台湾建立了行政机构,行使管辖权。1894年,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,并于次年通过不平等的《马关条约》迫使清政府割让台湾。1945年,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,台湾回到祖国怀抱。这段屈辱历史使中国人民更加珍惜国家统一,更加坚信落后就要挨打、强大才能卫国的道理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,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,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,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因此而改变,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性、同一性、连续性并未受到影响。在此后的三四十年间,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,在外部势力支持下,与中央政府对峙,由此产生了台湾问题。国民党统治集团在台湾虽然继续使用“中华民国”和“中华民国政府”的名称,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全中国的合法地位,但也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、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,反对制造“两个中国”和“台湾独立”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对两岸中国人而言,只有一个中国、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根本不是一个问题。但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,李登辉逐步背离一个中国原则,鼓吹所谓“台湾已经是主权独立的国家”、现阶段是“中华民国在台湾”与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”,纵容、扶持“台独”分裂势力及其活动,直到1999年抛出“两国论”的分裂主张。陈水扁2000年上台后,明目张胆地推动“台独”活动升级,声称两岸是“一边一国”关系,并力图通过所谓“宪政改造”、“台湾加入联合国公投”谋求“台湾法理独立”,妄图从根本上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。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进行了坚决的斗争。2005年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颁布,以法律的形式庄严宣示,国家绝不允许“台独”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。国共两党亦建立了反对“台独”、坚持“九二共识”的交往基础。2008年3月,我们粉碎了“宪改”、“入联公投”图谋,取得了反“台独”斗争的重大胜利,维护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,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。同年5月,国共两党、两岸双方在反对“台独”、坚持“九二共识”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建立了互信、互动,保持了两岸关系的正确方向和发展势头。综上所述,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实现统一,但这绝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,而是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;中国领土和主权没有分割,大陆和台湾并非两个国家,而是同属一个中国。
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,但割不断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骨肉之情,挡不住两岸最终走向统一的历史潮流。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,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。两岸双方应恪守反对“台独”、坚持“九二共识”的共同立场,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,在此基础上求同存异,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,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。实现祖国和平统一,是两岸中国人的共同心声,是中华儿女的神圣使命,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。两岸中国人决不允许台湾与大陆永远处于尚未统一的状态,决不允许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割,决不允许台湾独立。(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)